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工作服采购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2024-07-18 16:19:58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6日 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非标等候区门口,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注:各供应商,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